本報訊(記者 陳琳)個人申請開診所不用再繳納5000元到1萬元的安全保證押金,個人申辦幼兒園免掉了去居委會、街道辦等多級審查的程序,早婚早育的禁令也被廢止……《省政府關於廢止、宣佈失效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省政府第176號令)於日前印發。
   記者梳理髮現,修改的6項規章中,有2件規章的修改值得關註:對《陝西省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修改,刪去了第五條第四款,也就是“設置診所的個人必須按規定繳納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安全保證押金。”第五條整體是針對個人申請設置護理院、在鄉鎮和村設置診所等情況需具備的條件,省法制辦有關負責人介紹,之所以刪去這一條款,是因為1994年國務院頒佈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並沒有相關規定,該條款不符合上位法的要求。
   此次對《陝西省實施〈幼兒園管理條例〉辦法》也做出了修改,將第八條修改為“個人開辦幼兒園,須經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合格,發給登記註冊證書。”經查詢,該辦法原文第八條規定,個人辦幼兒園,“主辦人須持本人、家庭成員、保教人員的由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衛生保健機構認可的身體健康合格證和辦園書面申請及方案,經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合格,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登記註冊。”相比之下,修改的條款程序更便捷。
   有10件省政府規章被廢止,其中包括《陝西省禁止早婚早育規定》。1992年國務院轉發了《關於加強婚姻管理制止早婚早育的意見》,對此各地相應出台了具體的政府規章。  (原標題:我省廢止“早婚早育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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