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決策時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既是尊重公民合法權益,也往往能安撫社會反彈情緒,贏得公眾的支持
  25日,杭州市政府宣佈從次日零時起,對小客車採取總量控制措施。與之前的天津相似,限牌決定當天宣佈次日執行,這讓不少購車者措手不及,引來質疑一片。
  車牌究竟該不該限?限令背後,是日益擁堵的城市交通和不斷爆表的霧霾天氣。據環保部門測算,杭州市機動車尾氣排放對大氣PM2.5的“貢獻”率高達39.5%。現實如此嚴峻,他城亦有先例,限牌不為無因。但也有人說:事先為什麼不舉行聽證會?
  預判政策效果,“突襲”也許不無道理。一旦預先放出風聲,搶購行為可能會發生,私家車的數量可能會迎來一個新高,本為減增長,變成大家搶,這與治堵治污的初衷不符,起碼會打很大的折扣。
  然而,從社會治理的規範化、程序化角度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新規頒佈前,應該進行聽證,廣泛聽取涉及者的意見。
  一項涉及人數眾多的公共政策,往往有難以預料的社會成本。政令暢通需要公眾的參與、支持和合作。所以,現代治理往往在決策環節引入公眾的參與,充分醞釀各方意見,盡可能使一些不必要的矛盾早早化解。保障民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既是尊重公民合法權益,也往往能安撫社會反彈情緒,還可以對決策起到必要的監督和制約,參與感也會增強公眾對政策的支持。把決策的原因說清說透,大多數群眾是通情達理的。不信任,反而會帶來治理上的麻煩。
  “突襲”限牌令引發的爭議,背後隱藏著社會治理的大課題。現代治理體系好比一架精密而複雜的機器,運行得合法、順暢、高效並得到廣泛的社會認同,離不開政府主導、各方參與的系統治理。在利益分層日益細化、需求日益多元的複雜態勢下協調各方利益,需要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健全公眾參與機制,形成社會治理人人參與的局面,而不是“關門治理”。  (原標題:限牌令該不該“突襲”發佈(民生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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