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方竟要中國“澄清”南海新規
  方曉
  中國再一次發出了堅決捍衛領土主張的明確信號。
  從今年1月1日起,《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生效,規定外國漁船進入海南省管轄水域進行漁業活動應當經中方主管部門批准。而在去年11月,中國剛剛宣佈在東海劃設防空識別區。
  在南海主權問題上與中國矛盾不斷升級的菲律賓對中國的上述新規表示不滿。菲外交部發言人勞爾·赫爾南德斯昨天稱,馬尼拉已經要求駐北京大使館“進一步瞭解規定的詳細信息”。菲軍方的反應則更加強硬,將中方新規稱之為對《聯合國海洋公約》的“侵犯”。越南方面暫時未做回應。
  分析人士指出,在新法適用的海域擁有全球最繁忙的航道,漁業資源豐富,部分島嶼還被菲律賓和越南實際控制。事實上,在如此廣闊的海域踐行這樣的規定“幾乎不可能”,因此該法似乎更著重於強調中國要求外國嚴肅對待其領土主張的決心。
  不過中國外交部試圖淡化這一說法。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昨天強調,新規是中國作為一個海洋國家的“正常做法”。“中國是海洋國家,沿海省份根據國家法律制訂地方法規,規範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利用和管理,完全是正常的、例行的做法。”她說。
  未明確規定懲罰措施
  去年11月,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規定外國人、外國漁船進入海南管轄水域進行漁業生產或漁業資源調查活動,應當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該《辦法》於2014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
  根據海南省政府2011年公示的信息,該省管轄水域達200萬平方公里。南海海域總面積約為350萬平方公里。
  《辦法》沒有明確規定違規外國漁船將受到何種懲罰,但根據2004年頒佈實施的中國《漁業法》相關規定,越境非法捕撈的外國漁船將被處以沒收漁船漁具以及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中國國務院參事、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時殷弘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中國在執法時很可能根據越境外國人的國籍有所不同。“我認為此舉是告訴相關國家:‘我們有這樣的規定’,不過具體如何執行就要看雙邊關係了。”他說,“如果關係好,規定可能相對較寬鬆;反之,我們將嚴格執法,這也意味著在進入中方管轄水域前必須先獲得批准。”
  中越啟動海上磋商
  在這些“相關國家”中,菲律賓無疑是與中國關係最為緊張的一個。自阿基諾三世在2010年上臺以來,菲律賓不斷在南海主權問題上對中國挑起事端。2012年,菲律賓在黃岩島海域動用軍艦襲擾中國漁民,挑起黃岩島事件;去年,菲律賓又在其軍艦非法“坐灘”的仁愛礁企圖修建設施。不僅如此,菲律賓還向國際法庭提交了針對中國的南海問題仲裁,並與越南聯手屢次試圖在東盟內部構築對抗中國的同盟戰線。
  針對中國南海新規,菲律賓反應強烈。繼菲外長德爾羅薩里奧8日聲稱要“核實”這一信息後,一名菲海軍匿名高級將領昨天更是聲稱中方此舉違法了《聯合國海洋公約》的相關規定,並稱中國無權在200海裡專屬經濟區之外的海域實施《辦法》所述的規定,“……我不知道會如何執行,但相關規定只能在中國專屬經濟區之內執行。”
  菲律賓國防部發言人彼得·保羅-加爾維茲則稱,菲當局已準備在菲律賓專屬經濟區實施該國的漁業規定。菲律賓已經非法將中國黃岩島和仁愛礁納入其專屬經濟區之內。
  根據中國外交部去年4月披露的信息,從20世紀70年代起,菲律賓非法侵占了中國8個南沙島礁,包括馬歡島、費信島、中業島、南鑰島、北子島、西月島、雙黃沙洲和司令礁。
  另一方面,越南方面暫未對中國的南海新規做出回應。與此同時,據新華社報道,1月8日,中國與越南在北京舉行中越海上共同開發磋商工作組第一輪磋商。雙方就海上共同開發深入交換了意見,決心積極推進中越海上共同開發儘早取得實質性進展。
(原標題:菲方竟要中國“澄清”南海新規)
(編輯: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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